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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技專校院學生出國參加著名國際性技藝能競賽」

創稿文號:A1120421028
教育部 函
傳送方式:電子傳送

受 文 者︰嶺東科技大學 承 辦 人︰校友服務中心_鄭志強
收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04月21日
收發字號 ︰1120003371 聯 絡 方 式
速   別︰普通件 地 址 ︰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密   等︰ 承辦人 :林錦綉
來文機關 ︰教育部 電話 :02-7736-5844
來文字號 ︰臺教技(一)字第1122301087號 電子信箱 :jergen@mail.moe.gov.tw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04月21日
附   件:申請表件、補助要點

1. b3722585c2ae8ca177aef2378d8dbdc7_A09000000E_1122301087_senddoc1_Attach1.odt (本文附件)
2. b3722585c2ae8ca177aef2378d8dbdc7_A09000000E_1122301087_senddoc1_Attach2.pdf (本文附件)
主   旨:本部補助112學年度「技專校院學生出國參加著名國際性技藝能競賽」案,自即日起至112年5月31日止受
      理申請,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   明:
 一、本案依「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推動學生參加國際性技藝能競賽要點」(下稱本要點)辦理。
 二、依本要點規定,各校如有規劃於112學年度選派學生出國參加著名國際性技藝能競賽且擬向本部申請補助者,請
   以學校為單位依前開要點規定填列申請表(一競賽填寫一案),併佐證資料各1式5份,經校內審查及檢視後,連
   同申請檢核表,於112年5月31日(星期三)前統一由學校函報本部辦理(申請表件如附件),逾期送件或資料不
   全者,均不予受理及資料補件抽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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