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特種身分學生助學金(離島地區、宜花東地區學生) (115.03.27內提申請)
嶺東科技大學 114學年度特種身分學生助學金公告事項
一、依據「嶺東科技大學特種身分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申請條件與核發金額:
(一)凡屬離島地區高中職學校畢業生:
1.申請校內宿舍時,應核配床位並補助全額住宿費。
2.每學期核發就學生活補助費新台幣壹萬元整。
3.離島地區保送入學者,每學期核發助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二)凡屬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高中職學校畢業生:申請校內宿舍時,應核配床位並補助全額住宿費。
三、申請方式:
(一)凡符合本要點申請條件者,得於每學期開學一個月 (115.03.27) 內,填具申請表(附件)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逕向學生發展處提出申請,每學期未依時間提出申請者,一律不予補發。
(二)檢具文件:
1.入學第一學期:
(1)申請表暨切結書乙份
(2)註冊繳費單影本乙份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4)個人帳戶存款簿影本乙份。
2.第二學期至第八學期:
(1)申請表暨切結書乙份
(2)註冊繳費單影本乙份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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